来源:迁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1-09-29 15:35:46 阅读量:1850
一、领导带班制度。坚持24小时在岗带班,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活动;确需离开岗位的,应协调同级别领导代替履行职责并报上级党委、政府值班室备案备查。
二、双人值守制度。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双岗在位值守,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岗位;熟记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,熟知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联系方式,熟练使用值守、办公相关设备,保障联络畅通;遇紧急突发、重大事项时严格按规定迅速报告,按程序办理。
三、紧急突发情况报告制度。发生一般突发事件,应在事发1小时内报告;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,应在事发10分钟内电话报告,15分钟内书面报告;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在事发5分钟内电话报告,10分钟内书面报告。
四、首办责任制度。按照“谁值班、谁在岗,谁出事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公文运转、事务交办以及反馈落实等环节全程负责、一包到底。
五、值班登统制度。准确编排带班、值班表,认真填写《值班日志》,记载事项要素齐全(来电号码、来电时间、事件,时间精确到分)、字迹工整、表述准确。
六、交接班制度。当面交接值班情况、交办遗留事项,确保工作衔接紧密、精准无误;交接完毕后,双方当场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转。
七、责任追究制度。建立工作失误差错登记台账,对因履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分类登记造册,性质恶劣、影响重大的,严肃追责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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